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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

李忠憲:【選擇制度或犧牲誰】20180802


人生在世要決定非常多的事情,選擇念什麼學校,什麼科系,和誰交往,結婚或不結婚,跟男生還是跟女生結婚,和什麼人結婚,要不要有小孩,選擇什麼工作,租或買房子,租或買什麼樣的房子,這些都是算還比較大一點的事情,頻率沒有那麼高。日常生活瑣事所需要的選擇就更多了,早上起來要先吃飯,還是先去跑步,早餐要吃什麼東西,要穿那件衣服、褲子或鞋子,這些瑣瑣碎碎卻需要決定的事情真的多如牛毛。

有些事情我們沒有辦法決定,出生在哪個家庭,有什麼樣的父母,會不會不幸成為小兒麻痺,高矮胖瘦美醜,藝術、音樂、運動天份,智力範圍,這些天生的身體條件和能力,我們沒有辦法決定。

我曾經共同發起兩次連署,有關二類電信和IC設計,但是討論事情的時候,並不喜歡先強調自己做過這些事情,然後再針對我要論述的主題做發言,這是一種先強調自己過去陰德值,在過往的基礎上去尋求支持,這樣陳述觀點的方式有某些成分是訴諸感情,混淆視聽,或是立場動員。

一直在臉書上看到許多這樣的訴求和論述,「我曾連署某某某,但…」,「我支持318運動,但…」,,「我支持台獨,但…」,其實都是有上一段提到那樣的嫌疑,這樣的論述有一定程度的心虛,光事情的本身討論來講,自己覺得不太有十分充分的理由,因此需要拿一些其他的東西來增強自己論述的強度。

不因人廢言,也不應因人支持某事的態度是民主重要的關鍵,有這樣的態度並不容易,需要對每件事情都有相當程度的了解,要有自己的看法,不是去發落網紅或師父的意見,這是件辛苦而困難的事情,但是這樣的人越來越多,民主素養就會越來越強,。

回到最近很紅的「我支持台獨,但…」,政治的選擇當然是決定政策,政策有大有小,政治其實可以粗略地區分兩種不同的選擇事項,一種是要決定制度,一種是要決定犧牲誰。

制度主要是決定選擇的方式,本來就不應該和犧牲誰扯在一起,「因為我選擇這樣的制度,所以決定犧牲誰」,兩者根本毫不相干,尤其在制度方面,保持讓自己繼續有選擇不是基本的常識嗎?

有常識不見得有專業的知識,或是令人信服的核心價值,正面來看這些命題,比較難以看出它的荒謬性,反面看一下就非常清楚,「我反對台獨,但我支持核能」和「我反對台獨,但我反對核能」,是不是可以看出兩者的不相關性?任何兩個不相關的東西故意湊在一起,當然就是背後有政治目的的操弄,要支持核能或什麼東西跟選擇自己要不要放棄決定自己選擇方式的制度問題,到底有什麼相干?

#我支持台獨但不反對中國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