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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檢方再提七人當選無效之訴,目前累計十四人


花蓮地檢署本月二日針對選前起訴投票行賄罪的當選七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昨天再提第二波七人當選無效,包括鄉鎮市長、民代、村里長及縣議員,其中玉里鎮長龔文俊、卓溪鄉長田桂花二人為國民黨籍,其餘五人無黨籍,後續不排除還有第三波起訴名單。

第二波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當選人,縣議員一人為第三選舉區無黨籍縣議員林源富;國民黨籍鄉長有二人,玉里鎮長龔文俊、卓溪鄉長田桂花;鄉民代表一人,卓溪鄉第二選舉區無黨籍鄉代張永華;村里長三人,為萬榮鄉明利村長謝忠義、瑞穗鄉鶴岡村長羅峰及富里鄉吳江村長葉見喨,均為無黨籍。

檢方指出,龔文俊涉嫌在宣布參選玉里鎮長後,以向原住民耆老贈送具相當價值豬隻、豬頭等方式,對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及對外拉票以尋求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田桂花、謝忠義及葉見喨等三人於選後被查出涉犯幽靈人口案。張永華在選前以二千元對價,向選民請求支持。

另外,林源富是他的父親在選前二天,親自或透過共犯,以每票現金一千元對價,向選區內有投票權的選民請求投票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羅峰則因支持者范姓被告涉嫌賄選。檢方調查二人涉及默示或容任,提起民事當選無效訴訟。

對此,龔文俊表示,暫不回應。林源富則喊冤,將請教律師配合相關司法程序。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