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詐領三百三十萬元助理費,遭判刑兩年、緩刑五年,並褫奪公權五年;台北市議會秘書長洪樹林昨證實已收到行政院公文,將溯及判決確定的七月廿日起解除其議員職務,後續待中選會公告後依法進行議員遞補。潘懷宗則發書面聲明,強調未將助理費挪作私用,且本就因健康因素而無意再參選,且為避免訴訟冗長,才放棄上訴。
洪樹林表示,此屆議員任期雖僅剩約五個月,但依選罷法仍須遞補議員,將待中選會後續公告。據二○一八年選舉結果,落選頭、民進黨籍候選人陳賢蔚可望遞補。
潘懷宗昨仍照常進台北市議會並以召集人身分主持警政衛生委員會,知悉解職通知後,待在議會辦公室拒露面受訪,僅透過書面聲明對外回應。
潘懷宗指出,未將助理費挪作個人私用,褫奪公權雖導致無法參選,但因個人身體因素本就無意繼續參選,為避免訴訟冗長,所以放棄上訴。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