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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沈榮欽:民代之選擇性質疑


上則談到國民黨議員李傅中武質詢柯文哲關於黃珊珊帶吳怡萱著競選背心至公有市場拉票違反行政中立後,當事人之一前來回應,簡單回覆如下:

1. 行政中立法適用對象是「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因此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地方行政首長等。

2. 行政中立法是以常任公務人員為規範對象,至於隨政黨或政策成敗進退之政務人員、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在政務人員法草案另有規定。其中第 13 條至第 20 條規定政務人員之行政中立事項,針對依政治考量而定進退之政務人員,基於政黨政治之理念,並未限制其從事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等助選行為。柯文哲與民眾黨造謠習慣了,希望妳能適可而止。

3. 黃珊珊擔任副市長時,應該接受市議會監督,但是她因帶市府官員與民眾黨參選人黃瀞瑩、陳思宇違反行政中立,受到議會監督時,竟然兩度缺席,規避監督。更糟的是,黃珊珊竟然公然在議會說謊是「巧遇」。

4. 黃珊珊辭去副市長後,是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違反行政中立法,所以在議會中,國民黨議員李傅中武就此向市長質詢。尤其對比市府對另一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的待遇,明顯有雙標與行政不中立的情形。

5. 黃珊珊身為前副市長,而且上個月才因此遭到議會批評,本月就明知故犯,違反行政中立帶妳身著競選背心拉票。被媒體抓到時,又說謊「來看老朋友」,實不可取。

6. 正常人受到質疑時,會先解釋自己的行為,如自認有錯會道歉,避免再犯,再批評他人。而妳卻對自己行為的質疑完全視若無睹,光顧著批評他人。妳完全有權質疑蔡英文總統,但是至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有最輕微的自省能力,可惜妳完全沒有表現出來。知識道德兩缺,如何能夠擔任民意代表?

原文出處 沈榮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