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秒變上海」上演續集!台中市詹先生確診,與女兒居家檢疫,社區管理委員會竟用塑膠布封住他住處大門,導致女兒無法取餐。管委會今天透過對講機道歉,還派人送水果,卻錄影拍攝道歉過程存證。詹先生發表6點聲明,希望未來能釐清法律責任,未來「應合法對待住戶」,這場爭議似乎不因管委會道歉而停止。
詹先生說,今天有一女士透過對講機說,用塑膠布封閉大門之舉,造成詹先生「不安」,希望詹先生原諒,又有社區管委會的總幹事,送來水果藍,詹先生發現,對方道歉的時候錄影,似乎想要留下道歉的證據,爾後進入司法程序時,可以拿出來用。
詹先生說,他感謝管委會或主委太太,對居隔住戶的關心,但許多疑點尚未釐清,希望能在他解除隔離之後,真相能水落石出,他向管委會發表6聲明:
一,此事情始末,因目前正區隔期間,尚難以釐清原委。
二,5月14日總幹事送水果籃來,先謝謝您(主委之妻)或委員會,對居隔住戶之關懷。
三,社區對居隔住戶之處理因應方式,是否請管委會趕緊擬定處理SOP,無論以管理或關懷方式,均應合法對待住戶。
四,本次事情,法律疑點尚未釐清,是管委會決議,抑或私人決定,還請說明(主委太太可否代表管委會?可能須管委會確認),另外,管委會後續處理,有關我方(詹先生)意見,亦應獲得我方(詹先生)同意,使得對外說明。
五,我於5月16日後才能解隔,之後仍得自主管理7天,同住居隔女兒何時解隔正待通知。
六,相關後續處理事宜,待解隔後才能釐清 (剛剛看各位在錄影,也是想釐清所有法律責任,我方亦同 )。
詹先生前妻魏小姐12日送餐時驚見,管理委員會與大樓管理公司用半透明塑膠布將大門整個封住,前夫、女兒難以無法開門取餐,深具「侮辱與歧視」之意,主委太太(代理主委)竟說,「避免開門拿取食物,會有飛沫(病毒)感染!」她氣得想控告管委會等人「強制罪」,詹先生怒批管委會,「混淆視聽、增添恐慌,不是正確防疫作法」。
詹先生考慮於解除居隔之後提告,除了強制罪,管委會封閉通道、妨害逃生,可能違反建築或消防相關法規,亦有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對於傳染病患者與家屬,「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也警告說,管委會封門行徑,可能觸犯刑法,亦有觸犯傳染病防治法之虞,但此案雖於警察介入後,塑膠布已拆除,但是,管委會如果再有類似行為,民政局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開罰,可處1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