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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函辦警署長,北檢退件「無法說明」20200328


內容程序不完備 退回再查
內政部政風處根據檢舉函,調查警政署長陳家欽被指授意下屬撰寫不實職務報告,將3名親信形式上外調刑事局、人卻在署長室上班,認定陳家欽等5人涉嫌偽造文書罪,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是內政史上現任警政署長遭法辦首例。不過台北地檢署昨以函送內容、程序不完備,退回原機關再詳查。
陳家欽5人 被控偽造文書
檢方以「無法說明」未告知為何將案件退回內政部;惟據悉,原因疑在於約詢過程有瑕疵或錯漏。據了解,政風處函送本案前,未約詢、製作當事人陳家欽筆錄。
疑因約詢過程有瑕
內政部函送的被告,另4名警官分別為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
全案除內政部移交司法調查,一直有人四處檢舉陳家欽涉案,包括監院、北檢都收到檢舉函,北檢已分他字案調查。據指出,廉政署本月25日才接獲內政部政風處的「處函」,未直接涉入本案。
檢舉內容指控,吳正傑等3人原為2線3星警官,在去年陞職2線4星的備取排名分別是第60、66、72名,按程序需等候5至6年,但陳家欽替3人量身打造「升官歷練圖」,先平調3人至刑事局「過水」累積資歷,再由警政署發文徵調3人,晉陞2線4星專員。
政風處︰海選過程不公
內政部政風處調查認為,陳涉嫌授意張淑芳,教唆吳正傑等3人撰寫「職務歷練」、「警政交流」等不實職務報告,虛造徵調至刑事局公文,實則僅公文過水,人仍在署長辦公室上班;警政署發文全國海選徵調署長辦公室專員的消息曝光後,3人即被圈選扶正,海選過程不公。
陳家欽之前讓犯下酒駕案的警官張博鈞升遷遭批後,緊急撤回人事案,此次因海選專員一事,再頻遭檢舉。
行政院︰交公正調查
行政院發言人谷拉斯.尤達卡(Koals Yotaka)表示,一切交由監察院、檢廉獨立、公正調查。若有罪,嚴辦嚴懲,若無罪,也還給當事人清白。據了解,陳家欽這次是受到警政系統不滿的人士提出檢舉,政院低調不便多談,強調交相關機關公正調查。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