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朝日(1900.07.31~1947.03.12)李筱峯 撰
屏東林邊鄉人,幼年因聰慧,有「小孔明」之稱。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畢業後,入日本福島高等商業學校(今福島大學前身),於1926年畢業,返臺擔任「長福商事株式會社」代表取締役(董事長),並與友人合股創立屏東信託株式會社。
1928年與林素結婚。
1932年1月辭去屏東信託的常務取締役(常董)之職,赴臺北應聘擔任《臺灣新民報》販賣部部長兼廣告部長,
1937年4月轉任該報印刷部長,1939年當選該報社監查役(監事)。在《臺灣新民報》任職期間,曾與友人投資經營「日丸木炭自動車株式會社」及「朝日式木炭自動車株式會社」,從事汽車零件製造。
戰後,應聘擔任《臺灣新生報》總經理。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時正因氣喘病發,臥病在家,未曾參與任何行動。3月12日女兒阮美姝風聞外面社會菁英紛紛被捕,情勢緊張,乃回娘家勸父親走避鋒頭。
阮朝日回答:「我並沒有做什麼事,又沒有犯罪,為何要逃?」言猶在耳,當天即遭情治人員到宅逮捕,一去不回,下落不明。
參考文獻/書目
參考書目:1.李筱峯,《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臺北:自立晚報,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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