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前總統薩科茲(Nicolas Sarkozy)今(1)日因貪污罪被法院判處帶有2年緩刑的3年徒刑,他將因此成為法國史上第一位入監服刑的總統。
綜合外媒報導,薩科茲的罪名包括,收取前利比亞獨裁者格達費(Muammar Gaddafi)數百萬歐元的資金,以投入2007年的總統選戰;另外也利用權力遊說一名法官透露萊雅集團(L’Oréal)繼承人貝登古(Liliane Bettencourt)違法資助他2007年競選總統的案情,並允諾會以一個摩納哥公國的高階職位作為報答。
儘管在10天庭訊中,薩科茲堅決否認犯下關說或貪污,並辯稱自己是檢察官「獵巫」的受害者,但檢察官掌握了薩科茲與其律師的關鍵對話證據,因此法官仍判薩科茲有罪。
薩科茲為法國第2位因貪汙罪名被起訴的前總統,已逝的前總統席哈克(Jacques Chirac)在擔任巴黎市長時也曾因挪用公款而於2011年被判處2年緩刑。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