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新增的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確診案例紐籍機師(案765)因不配合疫調,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4日開出處分書,依傳染病防治法重罰30萬元,衛生局人員說,紐籍醫師須於7天內(即31日前)繳清罰款,否則就會送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
紐籍機師入台後曾外出到百貨公司、大賣場,並傳染給密切接觸的案771,卻在接受疫調時,隱瞞接觸史,桃園市衛生局因他妨礙防疫措施介入時機,22日決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重罰他30萬元,並於24日開出處分書。
衛生局人員說,因紐籍機師目前因染疫仍在接受隔離治療,衛生局24日除將處分書送到醫院病房委由醫護人員轉交外,也透過電話與紐籍機師溝通,並說明處分書內容。紐籍醫師簽收處分書、知悉內容後,並無過多情緒波動,衛生局已要求他須在7天內以轉帳等方式繳納罰款。
衛生局人員強調,裁處程序不會因當事人正在接受治療而得以延誤,紐籍機師若未在7天內繳清罰款,將會被送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未來可能透過薪資帳戶扣款方式來執行。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