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陳新吉】(圖片為彌勒熊實拍景美白色恐怖紀念園區)
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的牢房內部設計,不是一成不變。
景美白色恐怖紀念園區,所展示的青島東路看守所模型外觀和牢房內部結構,是根據1950年代政治受難者親身歷經和口述及檔案,由陳孟和前輩繪圖,交由張瑞峰這個團隊製作完成。
1964年至1968年我曾在那裡被關,模型的外觀是相同,但牢房的內部已改善很多。那時被逮捕的人數慢慢減少。臺灣省主席由軍人來擔任,也兼臺灣警備總司令,陳大慶和黃杰當時是臺灣省主席。
軍法處看守所的管理者,是政工系統,所長是中校,副所長是少校,輔導官是少校,三個監獄官是上尉,管理員都是老兵上士,他們很少輪調,和受難者的外役相處10年以上。
1960年之後,開始大量逮捕台籍青年。跟我同時入獄的,有高雄選議員洪天時案,雲林縣議員蘇東啟案,雲林西螺廖文毅案,陸軍官校及軍中案,彭明敏案,總共被判刑的100多人。
省議員在省議會質詢者省主席,有關軍法處牢房太擠、太暗、太多跳蚤和太多臭蟲,省主席答應改善。
1961年,由看守所的工程隊將木造的牢籠拆除,改成鐵柵欄的牢籠,二大押區只建兩排牢房面對面,中間有6公尺寬的走道,牢房柵欄外兩邊,都有玻璃窗,走道上方有粗大又長的抽風管路,天花板有日光燈。
每間牢房的門設在中間,高5尺寬4尺,進出要低著頭,進口處留有一公尺寬的磨石子水泥地。此水泥地的兩側,一邊是墊高20公分高的沖水馬桶,另一邊有2尺多高的水槽架,水槽上有自來水龍頭,水槽寬2尺,長3尺,深20公分。馬桶邊柵欄圍一塊,半人高的藍色布,若有人上大小號可以遮住私密處。
離地2尺多高,築木板通鋪,我們就在那裡生活。大家可以想像,比1950年代的受難者好多,那時4坪大的牢房關6人至8人。
現在看到景美紀念園區一樓的牢房,讓人喘不過氣,當時反專制的聲浪此起彼落,海外救援受難者活動升高。軍法處看守所移給憲兵系統,用更高壓手段,對付受難者,魏廷朝曾告訴我,有一次李敖身體發冷,4個人的棉被給他還不夠。大家可以想像牢房設計不良對受難者是另一種懲罰。
白色恐怖受難者,內心的煎熬不只是失去自由而已,更慘的是內心的創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