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職參選本來就是一個道德議題,他沒道理要接受法律規範,但如果你這麼做就是有道德上的瑕疵,本來就是應該接受批判的。
就好像排隊的時候插隊,也不犯法,但當有人叫你不要插隊,你卻說「有本事告我啊!去修法規定不能插隊啊!法律沒規定不能插隊為什麼我不能插隊?」
這種就叫下賤。
停紅綠燈狂按喇叭也是,法律沒規定你不能按喇叭,但你停個紅綠燈喇叭按不停,你就是很沒水準。而不是「有本事修法規定不能按喇叭啊」
帶職參選令人厭惡的點就是騎驢找馬的心態,這代表第一,你可能不是真心想要在這個職位上打拼,第二,你可能在原職位也不是認真的。當然狀況可能會因人事時地物有異,不是絕對。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事只能停留在道德層面而不能變成法律。
例如我們開頭講的插隊,插隊這件事你乍聽之下當然會覺得所有插隊行為好像應該都是錯的,甚至可以說大多數人直覺上應該都不會認為修法規定不能插隊有甚麼不可以。
但即便先排除了如何用文字去規範「插隊」這個行為,難道真的不會有需要插隊的狀況?
急診室要不要分症狀輕重、讓嚴重的人先就醫?排隊買東西也有可能有的人真的很急,需要馬上買到一些東西來救命也不一定?紅綠燈狂按喇叭的如果是救護車呢?或者即使不是救護車但他載了臨盆孕婦呢?
當然,狀況有百百種,每個人都會說自己有道理,有的人也會覺得我趕著上廁所很急所以可以插隊,但你急別人就不急嗎?有太多太多的狀況是無法用法律來規範。
回到帶職參選這件事也是如此,帶職參選,一定都很邪惡嗎?當然不一定。但你有甚麼理由,是否採到道德底線,你要說出來啊!你要攤開來讓大家檢視啊!
選舉不就是這樣?選舉不就是要檢視?怎麼一天到晚喊著監督監督監督的人,這時候竟然在想一些話術來迴避選民的檢視咧?
你覺得你帶職參選理由很正當?ok啊,講出來嘛。
你覺得你插隊有正當理由,你說出來嘛,告訴大家啊。你覺得你紅綠燈狂按喇叭很有理由,說出來啊,你有正當理由的話大家反而幫你講話。
你不敢講,只會跳針你快修法禁止啊快修法禁止啊,這就我前面說的,下賤,心虛嘛。
你就打從一開始就沒有認真要選上,或者根本覺得自己就是選不上,你只是要「發揮其他功能」而已嘛。因為你一開始就沒有想要選上,所以這種狀況下辭職就是斷了自己後路啊,不就這樣而已?
覺得我說錯?ok啊那你自己出來講嘛,跳針甚麼東西啊?而且帶職參選是壞文明也是你們台民黨自己說的啊,怎麼?一天到晚說別人雙標黨,自己搞雙標就沒問題哦?
修不修法你都雙標啦,關修法屁事。
你帶職參選就是不如陳其邁啦,廢物。
原文出處 土星六號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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