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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你媽沒收投票通知單怎麼辦 ?

原標題 要投小英竟被媽媽沒收投票通知單 網友1招神破解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所有圖文版權皆屬原著作權人所有)

有女性網友今(6)日在臉書指出,已活到46歲了,母親竟因為得知她要投給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就沒收了選舉公報上的投票通知單;有其他網友安慰事主別擔心,有對策可解決。

各縣市選委會近日都已發送選舉公報到選民家中,有名女性網友在挺英的臉書社團「台灣第一位女總統!小英粉絲團」發文稱「我要抗議」,她自稱46歲,「我媽媽為了我要投票給小英,居然沒收我的選票通知單」,意圖讓她不能投票,她問,這行為「犯法嗎?」

有網友引述《中華民國刑法》「妨害投票罪」,第142條內容顯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法也處罰未遂犯,網友認為女子母親若進一步做出「監禁」就恐有觸法之嫌。

還有網友提醒受害人,不需要投票通知單也可以投票,「可上選委會網站查詢投票地點,屆時攜帶身分證、印章前往投票」,更有網友留言「跟媽媽說:『為了你好,也要改投小英才好!』」、「妳媽媽太過份了」、「好好跟媽媽溝通,盡可能把媽媽拉過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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