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提議書通過
國民黨立委
01. 王鴻薇、
02. 李彥秀、
03. 葉元之、
04. 牛煦庭、
05. 涂權吉、
06. 魯明哲、
07. 萬美玲、
08. 呂玉玲、
09. 邱若華、
10. 鄭正鈐、
11. 游顥、
12. 馬文君、
13. 顏寬恒、
14. 廖偉翔、
15. 黃健豪、
16. 羅廷瑋、
17. 丁學忠、
18. 黃建賓、
19. 傅崐萁,
20.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首波罷免案一階審議結果出爐!中選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部分完成一階查對結果的案件,其中第一批送件罷免國民黨立委的19件立委罷免案、1件市縣長罷免案、2件市縣議員罷免案可進入二階連署;另有9件立委罷免案並未達提議門檻。
中選會截至今天共收到64案罷免案送件,其中54案為立委,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民團2月3日赴中選會遞交罷免第一階段提議書,被提議罷免者包括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中選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議,審議25日前完成一階查對結果的部分案件。中選會表示,經審議後已有19件立委罷免案、1件市縣長罷免案(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2件市縣議員罷免案(南投縣議員蔡銘軒、陳玉鈴)可進入二階連署;另有9件立委罷免案並未達提議門檻。
中選會指出,就法律規定暨法定程序而言,依法於期限內經地方查對後由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合於門檻規定者,則於審議通過後函請提議領銜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至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如不符門檻規定,則會依法請其補提,至補提則以1次為限,此均為法律所定。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