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逃亡的角度而言,許芷瑜aka橘子到澳洲是個聰明的選擇,而且應該有高人指點。
首先,澳洲對於沒有引渡條約或是司法互助協定的國家要求遣返罪犯的態度向來不甚積極,而且該國地廣人稀,袋鼠和野兔比人多,要找個人真的不容易。
其次,澳洲有一個制度叫「保護簽證」(俗稱難民簽證),經常被不肖移民律師濫用,最常見的狀況是用觀光簽證入境,到期之後,只能當黑工(時薪大約是合法工人的十分之一),此時就會有移民律師主動要幫忙申請「保護簽證」。只要當事人提出在原來國家被迫害的證據都可以提出申請。一旦進入申請程序,在准駁之前,澳洲政府會先給予申請人「過橋簽證」(Bridge Visa E,簡稱BVE),取得過橋簽證的人可以合法居留在澳洲,甚至享有醫療保險。
依照過去的經驗,因為提出保護簽證的人數太多,走完程度大約需要三年,核准比例大約10%,被核准排名前十名的國家,基本上都是極權國家。
所以,橘子明年一月簽證到期之後,有可能循這個途徑辦理。當然被核准的機率非常低,但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她可以合法在澳洲待三年。
橘子由日本到澳洲,證明她涉嫌重大,而且有人不希望她回台。
原文出處 鍾年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