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偵辦台鹽綠能近3億弊案,今天清晨5點多傳出最新消息,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5人,均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檢方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了解,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疑要前台鹽總經理蘇坤煌,將台南七股數個不適合耕作的土地開發案,以高於市價行情數倍,疑似圖利晁暘開發、鴻暉國際施作綠能工程。
但台鹽新團隊接手後,發現部分農地連台電饋線都沒有,要跟地主解約,竟然還得經晁暘開發同意,前團隊還以類似方式,引進民間業者,承包台鹽在雲嘉南土地的工程,不平等條約造成台鹽虧損接近3億。
本月16日南檢偵辦光電弊案衍生的詐貸案,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將學甲「爐渣地」賣給合作夥伴蔡清旭與其胞姐蔡月娥,向銀行借貸3.6億元,而蔡清旭經營、施作光電工程的宸峰工程,就疑是台鹽弊案的獲利者。
南檢昨天搜索台鹽綠能公司,帶回19名被告、15名證人到案,前董座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5人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疑慮,在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