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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李俊宏 醫師 : 我們做為後盾讓選手好好比賽就好

關於這次奧會拳擊賽事的爭議,由於這個議題自2011年國際運動員協會收緊規範後,已經討論相當長的時間,針對所謂的性發育差異(differences in sex development,DSD)的研究與學術討論也不少,足以做為參考。

原文出處 tandfonline

首先,重點不在於你是否是染色體XY,重點是染色體XY如何表現?是否會影響運動表現?對於運動員的職業成就是否有所影響而導致不公?

例如部分DSD個案,由於合併雄性素不敏感症候群(androgen insensitivity syndrome,AIS),其雄性素受器(androgen receptor)異常導致無法對雄性素產生反應,在嚴重的個案,雄性素甚至完全沒有效應,自然不會產生男性的特徵。

這種情形,跟成年後因為自主意願服用女性荷爾蒙或是抗雄性素藥物的跨性別者,其實是不同的議題。

所以直接把DSD的基因型,連動到骨子裡是男性,卻參加女性的比賽,其實是跳太快了。

而,若是你在意的部分DSD會影響到睪固酮分泌較一般女性為高,確實過去研究睪固酮濃度會影響有氧運動的耐性與肌肉量,這也是國際奧會採取此一標準的原因。

但除了DSD以外,多囊性卵巢症候群(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的女性也有雄性素過高的問題,對於運動員的規範爭議卻似乎只針對DSD。且,過去研究顯示,在體育賽事期間服用避孕藥的女性運動員,睪固酮濃度也會提高,但運動表現與沒有使用避孕藥時相比,並沒有顯著差異;其後的一些研究結果,也讓睪固酮濃度對於女性運動員運動表現的因果關係備受質疑,最後甚至導致原先的研究者其後在英國運動醫學期刊做出更正。

原文出處 nytimes

回到這次事件,我們還是得想想,我們是否過於執著在當事人是什麼基因型(genotype)上,重點還是在於表型(phenotype)與這樣的表型是否在我們最在意的點:體育賽事的公平性上,有足夠的實證基礎,以及社會文化刻板印象在中間的角色。

我很喜歡上面論文提到的argument:「若是DSD這些沒有堅實科學實證的爭議,讓我們覺得賽事不公,而需要限制調整;那有些選手在生理上具有優勢的特徵,例如芬蘭滑雪選手Eero Mäntyranta,其基因變異讓紅血球攜氧能力多於常模25-50%,是否需要捐血後再來比賽?」或許可以讓我們想一想。

太多的歧視與誤解,是可以透過科學辯證來破除的。

至於JK羅琳,雖然身為哈利波特的作者享有國際知名度,但拘泥於麻瓜的爭議並沒有意義,國際奧會已做出符合規範的說明,身為醫師的賴總統也發言支持,我們做為後盾,讓選手好好把比賽打好就好。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