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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李俊宏 醫師 : 公告姓名、長相這一招無效

早說過公告姓名、長相這一招無效了。

酒駕,除了道安像是加強臨檢查核、從嚴認定駕照、車輛上酒精鎖以外;剝奪潛在肇事工具(如車輛)、增加飲酒成本(像是增加酒稅、酒捐)、縮減飲酒的時間與地點(限制售酒的時段與處所)、評估並安排強制治療,都是實證上比較有效的做法。

至於公告姓名與長相,就從來沒有看過哪篇論文說實證上有效的。

這只是遊街示眾的復刻版而已,又花那麼多行政人力與資源,何必呢?

年輕人飲酒比例逐年上升是既定趨勢,舉世如此,還是要有國家級的酒害防治策略與專法,只這樣修道安條例,是沒有用的。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