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聊聊地獄梗。地獄梗何時可以存在?作為一個純粹的玩笑或娛樂者,喜劇演員擁有怎樣的社會義務?為什麼必須厚道?為何需要政治正確?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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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講,「地獄梗之夜」或「地獄梗專場」呈現了兩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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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家為了地獄梗而來,為了不厚道而來,並在演出前達成此「共識」,於是乎講者可以沒有道德邊界,而聽者後果自負,這成立在共識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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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地獄梗的夜晚之存在,更間接表明了一個共識,即在常規的生活中,人們要有基本的同理心與言論道德,甚至厚道,不然就無需另外設立一個無需道德疆界的表演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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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乎,這樣的表演展現了這兩個共識,而脫口秀演員,是踩著兩個共識之間的界線而行走的人。因為危險,所以迷人。而擅自打破這條疆界的人,才是最有問題的人。所以在之前的「焚身」事件中,我認為博恩承擔了不該承擔的罵名,畢竟他在眾人已有「共識」的語境中的發言,被洩露到無此共識的一般社會,對我來講無異於私密的裸照被第三方外洩,而眾人鞭打的卻是拍裸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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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次的事件是博恩團隊自己流出的影片,以「強姦」這駭人聽聞的字詞為題,很明顯沒在要和社會溫良恭儉讓客氣的。性侵、強姦若是社會結構、權力結構下的問題,那我們就由博恩的「文本結構」來分析,結構的問題交由結構來解決,再把這樣的盛大公演放進社會脈絡下,拉開距離看看能否看出更大的結構性話題,亦即,博恩團隊到底放了這影片想幹嘛?提高自己聲量?還是促點對話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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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權力結構的問題,我們先放到文本結構下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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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博恩先講了婚內性侵,而後講到自己曾被性侵。至於他釋放影片的段落,第一次只播放前者,並且結語在「女人迷會說我沒有被強姦」,此舉釣魚成功,《女人迷》也回應了,稍晚一天,博恩才釋放完整影片,揭露「嘿!我真的有被強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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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故事的結構,大大影響了接收者的觀感,似乎第一則影片充滿了釣魚的味道,擺明引戰、挑起攻擊,隨後在第二則影片放大絕,似乎舉著「受害者」的旗幟而希望獲得言論免責權;甚或,第二則影片帶有強烈的「打臉」目的,想讓看完第一則影片就開砲的人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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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脫口秀」的脈絡本身就帶有「無須厚道與政治正確」的共識,那買票進場的觀眾與表演者已經在同一種語境之中,以此語境聲息相通,搞笑為最大的前提與初衷,自然沒有太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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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放在其團隊剪接、丟出影片順序此更大的結構下,並放到整個社會的語境中時,今天釋出影片和剪接的種種手法,根本太明白了,太多操作的痕跡。這樣操作的痕跡隱藏在「揭露」與「隱蔽」之中,他先「隱蔽」了最重要的訊息而讓人攻訐,再「揭露」最重要的訊息而反擊攻訐者,這對接受與批評者是不公平的,是資訊不對等的。這實在對大眾造成一種情緒的撕裂,相較於「把強姦當笑話」到底適合與否的問題,這一種意見領袖的「刻意操作」著實才令人反感。在此刻意操作的狀況下,「性侵、強姦」議題到此才真正地被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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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心想要促進聲量而不惜挑戰與挑釁之舉,抑或是藉由挑戰與挑釁達成某種議題反思,抑或是某種社會實驗?我不是博恩團隊,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大家都中了套,看似陷入了強姦議題,殊不知更是墜入了博恩宇宙。藉由網路聲量來操作人的情感甚或引發支持與反對者的對立,背後動機,我不會通靈就不加評判,但其手段是昭然若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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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如此的商業操作(別跟我說這無關商業!),我想會更多的真誠,同樣的影片,可以有更良善的對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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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笑話可不可以講到某些政治不正確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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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現在許多的政治正確都是以前的政治不正確,笑話本來就是建立在「不正確」上,要嘛是笑話中的角色不正確,要嘛是情境不正確、他人理解的不正確,甚至雙關語的笑話也是建立在音與字的不正確上,所以,攸關笑話的事,可不可以不要再以正確與否來批評了?非常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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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題不是正確與否,而是有沒有傷害到他人、抑或有沒有足夠的同理心,或只是無腦地複製權力關係。相較於某些豪無營養卻用著尖叫嗓門來以命搏笑的低能演出者,博恩的演出確實帶有議題性與智性,他也似有同理心地謹慎地以「自身」出發,於是乎,他的表演若僅是自嘲或自弄,而無任何替其他性侵受害者「代言」的身份的話,我們又有何正當性去叫他閉嘴?而這樣指責他有此「代言」義務而去嚴苛批評的眾人們,又是誰賦予你們這樣的權力去欲加之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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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博恩被批評或許還有一個潛在的因素,在於他的文本結構(如前文所述),讓他的「被害者」先被隱匿而後成為一個「爆點」,並且以此為反擊武器時,多少讓人感到他一種作為被害者的優越感,一種可以康復的優越感。不過優越感本來就不犯法不犯罪甚至無關道德,只攸關他人喜惡。就我而言,能夠康復並勇敢吐露更以此自嘲,絕對是一種讓人開心並雀躍的事情,我真心祝福世界上有更多這樣美好的事情。只是,當這類的事情成為一種「明顯」的操作手段時,當被害者身份在隱蔽資訊下成為一種武器時,實在不夠真誠,不是我不願祝福,事實上我依然祝福,只是多少變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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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博恩的表演內容我完全尊重,只是其後的操作讓我稍感不適。但,或許這就是博恩團隊的「態度」,畢竟身處一個聲量大過一切、自我獨特性勝過價值的當今社會,要讓人能以真誠而成功(以上所述的那種成功),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
原文出處 【Birdy Fong(馮勃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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