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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委:【守護台灣,接棒前進─感謝您一路相伴】2020-01-17

原文出處 尤美女立委 (所有圖文版權皆屬原著作權人所有)

八年前(2012年2月),承蒙各位的推薦,讓我有機會進入立法院。轉眼八年,即將畢業,感謝您一路支持、陪伴與鼓勵。

很榮幸能在八年內歷經在野與執政,歷經洪仲丘事件及狂飆的太陽花學運,與三溫暖式的同婚合法化歷程。我們曾經夜宿立法院,在炎熱無通風設備的立法院議事廳睡在地板上,為了增加氣流,搬來大冰塊降溫,半夜發現躺在冰水中。曾經睡在9樓大禮堂,以椅子接連椅子,躺在上面,細數羊群到天亮,只為阻擋不義法案的過關。我們曾經為了法案、預算的通過,忍受水球、熱水、麵粉、蕃茄、雞蛋及大聲公的洗禮,也曾經歷反同方長達數月的電話從早到晚打爆漫罵騷擾。八年有歡笑、有淚痕,我們沒放棄,堅持到底,我們終於可以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單:一疊厚厚的成果報告書和十四本厚厚的問政報告。

身為人權律師、女權鬥士,性別、人權和司改是我的使命,不論在野或執政,我們仍努力的使命必達,完成了司法改革、國會改革、獄政改革、年金改革、轉型正義、監察院改革、考試院改革。通過了無數民間團體奮鬥了一、二十年的法案,也成立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國家人權博物館、國家人權委員會、廢除了特偵組,也使軍事審判回歸司法,我們通過了同婚法案,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我們也在立法院成立了性別平等委員會,提昇立法院同仁的性平意識並精進法案的性別影響評估並在國會圖書館設置性別平等書籍專區,也成立托嬰中心,解決所有同仁的育兒焦慮。

我們更大力擴展國會外交,目前已成立70多個國會交流聯誼會的次團體,我更成立了第一個以議題為主的跨黨派人權促進會,展開人權外交,每年在院長帶領下,接見100多個國家的國會議員,分享台灣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讓世界各國國會議員驚豔。讓台灣真正成為亞洲民主的燈塔。

今天非常謝謝英國、德國、法國、歐盟、美國、荷蘭、加拿大、澳洲的大使能撥冗蒞會,主要是要表達我對各國的敬意與謝意,謝謝您們積極促進台灣與 貴國間的經貿、金融、科技、文化、教育、人權等各議題的交流。我要謝謝英國大使唐凱琳(Catherine),多少個夜晚在您的官邸與英國的國會議員、法官、專家及官員交換廢除死刑、婚姻平權、司法改革的議題;也要謝謝德國大使王子陶(Prinz),經常在您的官邸與德國議員就轉型正義交換意見,尤其2018年德意志帝國領事館紀念牌揭牌更將台德之關係緊密連結;法國前大使紀博偉(Benoit Guidée),對於兩國的文化交流更是不遺餘力,引進「主顯節」、「白晝之夜」,以及促成蘇嘉全院長的破冰之旅,正式到法國國會拜訪;美國歷任AIT處長及現任處長酈英傑(Brent Christensen) 積極促進台美關係,尤其去年台灣關係法40週年舉辦系列紀念活動,也不斷提升兩國官員互訪的層級,且於同婚法案通過,特別邀請同志團體於「同志驕傲月」共同慶祝同婚元年;加拿大歷任大使致力於在台加拿大人融入台灣社會,現任芮喬丹(Jordan Reeves)大使為了同婚的通過,特別邀請同志團體舉辦性別平權的感恩晚宴;澳洲大使高戈銳(Gary Cowan)更於每年的婦女節,定期舉辦婦女早餐會,邀請世界傑出女性演講,交流意見;荷蘭的大使紀維德(Guy Wittich)對於台荷間綠能及各種經貿、文化、科學之交流更是不遺餘力。歐盟前大使馬澤璉(Madeleine Majorenko)對於廢死、同婚、人權、司改的議題更是積極,她曾召集所有歐盟駐台大使,讓我分享台灣的同婚進度和經驗,在國際外交困頓的時刻,那是一輩子忘不了的記憶。

我要特別感謝今天在座的所有NGO朋友,沒有您們的鞭策、支持、鼓勵、監督與合作,不會有如此美麗的成績單,這是台灣獨步全球的奇蹟,所有我們立法院的攸關人權、性別、司改的法案,幾乎都是民間倡議、敦促、草擬法案、遊說進入立法院,促使政府提相對法案,再經過詢答、逐條、協商、表決後通過。多少不眠不休的日子,讓我們在婦女/性別的議題上,通過了亞洲第一部同婚的法案,也三讀通過《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的修法,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修回一身專屬權,使夫債妻不還,保障了許多家庭;修改了「支付命令」只有執行力,沒有既判力,保障多少因被詐騙而傾家蕩產的案例;也通過了「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將目睹家暴兒少及恐怖情人的情感暴力納入保護令範圍;也通過修正「國籍法」,保障遭受家暴而離婚或配偶死亡之外配不會因此喪失歸化資格,或在歸化過程中淪為無國籍人。

在人民對司改的殷殷期盼下,我們通過了「憲法訴訟法」,讓人民因法院判決侵害基本人權的個案有申訴的機會;完成了「大法庭制度」在「法院見解一致性」和法官「審判獨立」間試圖找出平衡,重塑法院穩定見解的形成模式;修正了「法官法」,強化法官、檢察官的評鑑機制;通過了「律師法」的修正,強化律師倫理、懲戒、在職進修、阻擋不適任司法官轉任律師;以及「刑事訴訟法」被告的閱卷權、「限制出境、出海」的明文化,犯罪被害人的知情權、訴訟參與權等等,所有的司法改革的核心,就是程序正義,讓被害人受保護;被告的權益受照顧,不會成為冤獄的被害人;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評鑑、懲戒制度,確保司法的品質;遇有意見不一致有「大法庭」;基本權受侵害有「憲法訴訟法」;架構起一個不讓任何人成為「司法的被害人」的防護網。

在人權保障,不論監所人權、兒少人權、移工移民、難民、迫遷、中國、香港、西藏的人權,我們都關注到了,我們翻轉了監所的應報主義,改採「正常化」原則,入監的目的是要教化、矯正,協助其復歸社會,通過了民間團體奮鬥了十多年的「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也大幅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促成懸宕多年的少輔院改制成矯正學校,邁開第一步;「難民法」雖未通過,但已確立了「不遣返原則」的重要制度;移民的司法通譯的建置,保障移工移民的訴訟權;也通過了「都市更新條例」、「住宅法」及「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專章」,保障每一個人的居住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不會在自己國土上流離失所。

中國維權人士以及仍遭中國羈押的李明哲、香港反送中學生、西藏自由等等攸關人權的議題,均是我們關注、聲援、協助的對象,關廠工人、韓國Hydis工人、國道收費員、空服員罷工等弱勢勞工,均是我們協助、奔走的對象,我們也通過了工會與勞權組織倡議二十多年的「勞動事件法」,快速、有效的保障勞工的訴訟權。我們也通過了「政治檔案條例」,讓歷史真相得以呈現,轉型正義的工程得以推展,社會才有可能經由反省、道歉而和解。

另外在護主權上,於太陽花學運後曾提出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此次與台灣基進黨合作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以上林林總總,均是各位的支持、鼓勵與合作的共同成果,今天一起奉獻給各位。因為有各位,讓我勇於仗義、堅持;因為有各位,台灣人權大步邁進。

傾聽人民的聲音,苦民所苦,亦是立委的職責,很高興8年內能傾聽許多終年奔波於各政府機關的陳情案,協助他們解決,無法解決亦協助他們面對現實、放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協助哈凱部落永久屋的爭取,2004年因艾莉颱風困於臨時組合屋10多年的哈凱部落得於2015年建構完成哈凱部落家園,歡喜入厝。

拼經濟是全民共識,但如何能夠拼經濟的方式是與環境共存共榮,發揮以商業手段解決社會問題,並且合作共生,我曾帶著婦女團體共赴韓國參訪首爾推動合作之城的實務成果,並促成「花東產業六級化」,協助小農成立合作社,發展合作經濟。更點亮大溪至善高中,使其由偏鄉中學變成亮點學校。

時間很短,該做的事情很多,即使經歷兩屆任期,仍有許多未竟之業,諸如跨國同婚、收養子女、人工生殖、通姦除罪化、國民參與審判、社會團體法、集會遊行法、難民法、礦業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等等。但歷史就是這樣一棒接一棒創造出來,我們很高興有年輕優秀立委進入立法院,諸如 林昶佐 Freddy Lim、 范雲 FAN, Yun、 洪申翰 Sun-Han他們均可以在人權、性別、勞工、環保等議題及國會外交接棒,讓我們大家珍惜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人權、法治與自由,並持續以這些價值開創屬於我們社會共同的未來,把握各自的戰鬥位置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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